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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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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也即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这时候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但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原因,比如说因为购房者信用不好,造成银行不予贷款的情况下,购房者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原因,比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发放贷款,导致贷款合同不能签订一般不能退房,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贷款失败的,可以退房。
不同情况的处理是不一样的,首先看合同中有没有写明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但是,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按照下面情况处理: 1、开发商原因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或者是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所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的,那么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另外,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原因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所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的,那么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首付款不仅拿不到。甚至还会被要求赔偿。 3、非买卖双方原因 如果是因为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的,那么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而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而确实又无力购房,从而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及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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