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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比法定婚龄推迟4...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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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产假,一般98天,最长可享受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可以长到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产假:98天 30天/15天(晚育)) 15天/30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怀孕12周内的初步检查),应视为劳动时间。(部分企业将孕妇产前检查时间计入病假、缺勤等,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休息: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哺乳时间:婴儿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三款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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