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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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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通常需要一年半到两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将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限期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宣告无效时限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当事人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其目的在于对侵犯或者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使得情况进行处罚和说明,避免出现商标侵权情况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正常的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时间是三十天,申请商标,商标评审员应该在收到申请的九个月之内做出裁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裁定不服的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进行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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