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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必备条件有: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
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在三个月内调查完毕,做出处理结果(不含调查过程中按程序需要的鉴别、检验时间)。特殊情况经处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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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有以下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处罚决定书; (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 (7)备考表; (8)卷底。
1、警告,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如果由于一些原因,行政机关没有及时的将这个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而导致了后续再交罚款,或者是接受其他处理的时候延长的期限,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损的话,此时应当怎么办?这个责任到底在谁呢? 2.我国的行政管理有关决定明确规定着,在行政处罚之后,应当把决定书直接就交给当事人,并且予以告知其内容。如果没有办法当场交给当事人的话,在七天之内要通过各种办法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中,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期限为七天。 3.如果当事人不在该省市的话,距离比较远,这个时候就没有办法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中,就可以通过邮寄的方法来送达。由于邮寄所花费的时间较长,所以有15日的期限,只要在15日期限内送达的,都可以认定为送到当事人的手中。当然当事人必须要有一个送达回证来证明自己收到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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