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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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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登记资料:机构债权人应提交的资料: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区法人登记证明书等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按公司印鉴和骑手印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公司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书。个人债权人应提交的资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明书的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委托代理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明书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的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时,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明书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办理分户需要出具结婚证才可以办理。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第十五条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一)夫妻;(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父母离婚要求分户经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决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填写债权金额、担保、诉讼、裁决求填写债权金额、担保、诉讼、裁决、裁决、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债权、变更、担保、担保、转让、履行、抵销、偿还或部分偿还、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时间和金额(包括原始金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机构债权,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字。2、证明债权申请人资格的材料(1)机构债权人必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3)委托代理申报还应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检查后归还)和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检查后归还)和复印件。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金额的材料(1)各类合同等原始债权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2)债权有担保的,还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权利证明)等原始担保材料(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3)债权的发生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4)如果债权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和执行,则必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和执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执行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决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临时确定表决权的,不得行使表决权。 享有债务人特定财产担保权的债权人不放弃优先赔偿权的,不享有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由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出席,并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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