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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
你们夫妻之间怎么约定都是可以的,但这样的约定效力仅限于你们夫妻之间,对外人没有效力。 至于妻子的债务,你是否有义务承担,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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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王春莲偿还其所欠原告周金苟、周文华的借款本金29.5万元及利息31.4万元,驳回原告要求被告陈小平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2006年9月19日,被告王春莲与两原告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开发某商住楼,三人各有出资。同年10月20日,两原告与被告王春莲又约定将两原告前期的出资款及利息转为借款借给被告王春莲,并由被告王春莲向两原告出具借条,且约定了还款期限。后被告王春莲偿还两原告20万元。另查明,被告王春莲与被告陈小平于2003年7月2日协议离婚,后又协议复婚,同时约定,双方复婚后,实行夫妻财产AA制及各自独立支配其经济活动并承担其债权债务,且上述协议均有见证律师的签字和律师事务所的启封章。 法院认为,根据约定,被告王春莲在外的债务由其自己负担,原告方要求被告陈小平对被告王春莲的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主张,于法无据。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离婚夫妻公司承担债务首先要确定公司的性质。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出资人单一,本质上为一人公司,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有外部债务,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的财产承担。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支付出资,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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