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
1、建议女方收集男方家庭暴力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2、协商不成,女方就可以起诉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协商不成,可以到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后,一方要求变更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刑法》第258条限定:“有另一半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另一半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另一半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的。其中, 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另一半”,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隶属“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另一半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另一半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 (1)有另一半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另一半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认同、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住生活,女方染病时男方以老公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小孩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爸妈的名义为娃儿庆祝满月等,也能够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获到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681人已浏览
1,413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