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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十级伤残需要赔付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焕廷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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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平均工资标准或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等计算。医疗事故的实际的情况不同,也就会导致最后的赔偿数额不同。(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治疗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医疗费用计算,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原则上,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确定,实施一次性结算。(二)错误劳动费:参考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也就是说,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根据本人错误减少的固定收入,收入比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高3倍以上的情况下,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的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根据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每年联合发布的标准确定。(四)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用计算,根据证明书支付。(6)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按证书支付。
1.如用人单位按规定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则伤残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如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6)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级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5)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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