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能主张撤销合同,只能主张合同无效。合同的撤销权是仅限于合同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该权利,合同以外第三人...
第三人不能主张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但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效合同的第三人可以主张撤销。 2、这种情况很少。 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只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法院对这类案件规定的案由是: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所谓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要看合同关系是否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或者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第三人拥有主张无效或者撤销合同权利的情形。假如这两个条件都不满足,那么第三人是没有任何权利主张撤销权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