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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班后,未按照正常路线回家,而是去别处进行聚餐的,被撞后,不算工伤,如果是公司组织的聚餐,是否算工伤,应当看该聚餐是否属于工作的延伸部分...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车撞了,不是我的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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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单位聚餐后,回家途中出事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算工伤: 1、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算工伤。
单位聚餐后回家途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呢?遇到这种情形是否还能够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往往直接拒绝,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能够被肯定的。条文本身从责任划分角度来说采取的是排除法,且仅排除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两种不能被视同工伤的情形。
员工早退回家途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需要包含两方面要素: 1、时间要素,也就是受伤是处在上下班的必要时间; 2、地理要素,即受伤的地点是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早退不属于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因此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六、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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