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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行政赔偿损害事实。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原告在起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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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诉讼请求是原告要求法院保护的主张。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法维持,非法撤销。因此,提起诉讼请求应针对行政诉讼的上述特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行为;行政机关不回复你的申请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法院判决限期履行;认为行政处罚不合理的,如处罚过重或过轻,可以请求法院合理变更。如果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可以附赔偿请求,赔偿请求应当明确赔偿项目和金额。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不能含糊,模棱两可。在这里,法院不能要求处理被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侵权人的行政处罚案件,也不能要求法院直接对侵权人进行刑事处理,因为这些请求不在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内。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七条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可以提交,可以到仲裁委盖类似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这样的章,然后向法院交该套资料复印件。也可以开庭前向法院申请公司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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