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公房被拆除时,如果被拆除的公房已经进行了房屋改造,承租人已经完全取得了公房的所有权,那么补偿就像私房一样,参考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
1、向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安全窗口提出申请。2、向住房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住房管理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应当向住房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共租赁住宅保障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住宅困难家庭。新就业没有住宅的员工。外来工人。(一)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没有住宅,或者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没有租共住宅,没有租用廉租住宅,没有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商品住宅等住宅保障5、住宅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新就业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满18岁未婚2、拥有新区户籍3、申请时在市内工作不到5年4、依法与使用者签订劳动合同5、本人在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没有自己的住宅,没有租赁公共住宅和父母的住宅困难,家庭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保障6、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7、房屋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新就业人员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3)外来劳动者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宅,1、满18岁2、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3、本人或家庭在新区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没有自己的住宅,没有租赁公共住宅4、人均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由家庭、单身人士和多人共同申请。(一)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和赡养关系的共同居住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无子女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在城市工作或独自在重庆外地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得超过3人,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政府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在城市工作、在外地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市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要求即可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6人已浏览
774人已浏览
957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