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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社保问题能跨年补缴吗的回答为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
1、通过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2、录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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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职工档案;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其他。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1.《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3.《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区补缴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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