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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赔偿包括:(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
一,伤残鉴定一般不是由劳动局鉴定的, 1,对于工伤(伤残)的鉴定部门,及申请时效,在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2,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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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给付本人九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是本人九个月的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级伤残解决劳动关系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医疗费用职工因公受伤,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期间、工伤复发期间、康复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辅助器具费用职工因公受伤在日常生活中或就业西药,经鉴定确认需要按照辅助器具,如假牙、轮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可参照各地方的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的限额标准 5、住院货主补助费、食宿费以及交通费经医疗机构证明,经过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支付交通费和是付费。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6、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可可按照地方提供留薪期分类目录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7、提供留薪期护理费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是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其护理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就行发放。
工伤九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金额: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以浙江省为例: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先做工伤认定,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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