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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开庭审理,原告申请,法院可能会同意,是不是就不用要求被告同意了。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申请撤销,如果被告不同意,人民法院可以不允许。如...
既然第一审已经开庭审理判决,那原告在一审就不存在撤诉,一审程序已经完毕,一审判决以后,被告上诉,那么,被告成了上诉人,原告是被上诉人,怎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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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原告在撤诉后,法官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制作书面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一种是口头裁定记入笔录。作出书面裁定的一般还能及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官的做法是只送原告不送被告。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原告在撤诉后,法官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制作书面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一种是口头裁定记入笔录。作出书面裁定的一般还能及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官的做法是只送原告不送被告。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可以申请追加被告,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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