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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诉了被告可以和原告商量下如何解决目前的问题,避免再次影响夫妻感情的事情发生,只要案件不涉及国家利益等情况,都一般会准许撤诉的。《》第一...
既然第一审已经开庭审理判决,那原告在一审就不存在撤诉,一审程序已经完毕,一审判决以后,被告上诉,那么,被告成了上诉人,原告是被上诉人,怎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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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原告在撤诉后,法官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制作书面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一种是口头裁定记入笔录。作出书面裁定的一般还能及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官的做法是只送原告不送被告。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应当向法院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既然有人起诉,等待法院的判决。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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