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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②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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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一般包括:第一,初始登记;第二,变更登记。 1、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新建房屋,于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⑴申请。⑵审查。⑶登记入册、颁发证书。 2、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为申请、审查、变更登记和换证。变更登记一般发生在以下情形:⑴因房屋买卖、赠与、继承、调拨、分家析产等情况引起产权人变更的;⑵因房屋建、扩建、翻建、添附或部分拆除引起房屋变化的;⑶因房屋产权人姓名、名称、地址等变化的;⑷因设定他项权利,如设定典权、抵押权变化的;⑸的。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护照等; ②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来源。 ③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④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护照等; ②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来源。 ③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④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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