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法人破产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即指破产的主体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06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均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
破产还债程序适用范围:根据《》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均不适用该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其他经营组织只能适用《》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来凋整它们与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种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但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目前我国的破产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两个部分组成。虽然两者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同,但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并且在一些具体规定上有互补的作用。因此,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破产案件时,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规定外,还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除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法人,而之前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则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也可以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合伙企业也适用破产法。但目前新的破产法草案正在将所有类型的企业,包括私企,也纳入到破产法的保护范围内,但要等正式审批通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