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按照早的司法解释无效,但2015年新的司法解释认为,非金融企业间借贷原则有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私营企业的业主王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凡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拒缴或少缴。由此可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统一制定和强制执行的,是企业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的法定保险,完全不同于自由投保的商业保险,所以企业绝不能简单地以商业保险替代基本养老保险,从而逃避法定义务。私营企业主王某的行为不合法,你有权将相关情况向劳动部门反映,依靠法律途径解决你所面临的问题。
企业与个人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之间可以借款,但是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且企业之间应当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合同不得有违法法律规定的条款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560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