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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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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补偿甚至可能低于只补偿房屋的方式。 还有一种情况会对宅基地单独补偿,就是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宅基地,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建房就遇到征地拆迁,这个时候,由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所以,要对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补偿,这种情况下,要么重新安排一块面积差不多的宅基地,要么按照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宅基地权属归集体组织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组织成员个人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是: 1、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 4、公告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 6、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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