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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时,工资应同时结算。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双方就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月工作时间计算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13号令调整)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加班费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或2或3倍。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即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对于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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