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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谁来承担需要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
若交通事故认定为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为:需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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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撞死,由于行人有过错,驾驶员没有过错,驾驶员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该赔偿由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且数额仅限于交强险保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一般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如果机动车没有过错,过马路的一方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但是,机动车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如果行人故意过马路撞车(俗称碰瓷行为),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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