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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女性哺乳假期的规定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
1、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 2、在产假休完后,在哺乳期内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假,国家法律没有连续休息不上班的哺乳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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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家规定的标准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也可按各单位自行安排这90天,例如可合并在产后一起享受。 在90天的基础上,若分娩当日满24周岁,即可多享受30天的晚育假,若难产的,再加15天,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再加15天。 以上均为带薪假。 产假到期后,到孩子1周岁的这段时间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享受。哺乳假的工资为原工资的80%。 要说明的是,哺乳假不是单位一定要给你休的,单位可以不批准,我问过劳动保障局的。我就是申请哺乳假,单位没同意,我就只好辞职了。 另外,若你没有请哺乳假而正常上班的,一直到孩子1周岁这段时间,每天可享受两次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且可合并为1小时一起使用,这是国家规定的,不需要单位批准。
《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第九条限定:有不满一岁婴儿的女工人,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予以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工人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路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工人符合计划生育限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主管准许,可请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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