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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 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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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1、《物权汉》第149条的规定: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期满后,将会自动续期。2、《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首先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只是个期限的问题,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房子买了始终是购房者的,这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延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50年,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办?现在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没有明确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费”还是“付费”。
房屋产权到期一般指的是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续期。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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