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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每年根据当年扶持政策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向设区市、直管县农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财政、农业或农工部)下达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扶持内容、...
根据当年的扶持政策和预算资金安排,省级每年向设区市、直管县农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财政、农业或农业工程部)发出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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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可以办理农机补贴。 1、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 2、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的部分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1、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农业合作社可以申请农业机械补贴。1、农业机械采购补贴是指国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个人、农民工、农业机械专业家庭和农业机械运营服务组织的采购。2、更新了大型农业机械工具的部分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优先支持国家、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和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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