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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否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

2023-06-12
不一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一个部门或者有其他资金纽带关系,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一种债务的抵消。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业主是债务人,物业管理公司是债权人;而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该向业主赔偿或补偿,业主是债权人,开发商是债务人。虽然两种法律关系不同,但由于物业管理机构是开发商的一部分或者有其他资产纽带关系,业主可以提出将债务抵消的要求。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确实是单纯的两个民事主体,则它们之间是相对独立的,相互之间不应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业主不能提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开发商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因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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