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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简易厂房在规划中,就需要进行拆迁处理。那么,简易现场的拆除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希望大家整理简易现场的知识,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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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四)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应当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可以得到补偿。《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和安置地点及安置房质量、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应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搬迁期限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第十七条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当事人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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