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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公司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 1、首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象一楼说的一样,一定要签订协议,比如说计算开店的总投入,再分摊到双方身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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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具发票的管理 1.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书写规范,不得缺联填写,加盖发票专用章,使用防伪印油。 2.发票内容填写要求:日期写准,购物单位栏不得简化或空白,品名、数量、大小写金额如实,不准开具品名金额与购物不相符的发票;发票的空白处划斜线搜索封闭,注明开票人姓名。 3.开错的发票不得撕毁,应在全部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保留在原本发票上。 4.团体购物需退货时,应持原发票、如因已报帐不能提供原发票的,应有购货部门证明和发票复印件才能开具红字发票,证明信及发票复印件附在发票存根联后。 5.购货人要求开具发票时,收回购物凭证粘在发票存根联后。
近年来,许多企业家响应国家政策,大众创业,新公司注册数量急剧增加。此外,认购制度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使得注册公司更加方便。但新公司注册还是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册资本不能随便填写,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出资额承担责任,公司认购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股东也要承担1亿元的责任。因此,建议企业家根据实际需要设计注册资本。第二,公司注册的形式。一般来说,大多数人在注册公司时会选择两个以上的股东,当然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容易混淆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管理不当难以有效区分,导致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公司注册地址应与办公地址一致,否则工商局在检查时,很可能会因为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而将公司列为经营异常。
我国《合伙企业法》并未对一个合伙人同时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出禁止性规定。一个合伙人可以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是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合伙人也不能成为从事与原合伙企业相竞争业务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此外,在实践中还应注意,因为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都应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若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两个合伙企业,又分身乏术,势必使其精力受到牵制,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因此,合伙人要参与其他合伙企业的,应经原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否则,还是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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