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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建议尽快去做保全,否则连一点分配权也拿不到了...
根据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法理精神而言,公产房是可以作为保全对象的。因为虽然公产房的承租人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是使用权仍然属于承租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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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但是申请人能向法院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以及其他能查询到房屋信息的线索的,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法院接受保全申请,裁定予以保全的,就能做房屋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一般而言,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不能出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房子被保全了不能卖,需要解除保全才能进行交易。如果是财产纠纷案,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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