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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
这是因为反向假冒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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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者许可,在同一商品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1)该罪犯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公司,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是成本罪。2)侵犯该罪的客体是他人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以利益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情节严重。
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
所谓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为:假冒者以合法渠道购得他人注册商标商品,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该行为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同样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并且欺骗了消费者。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据此,商标反向假冒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商标专有权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反向假冒的,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与对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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