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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若被鉴定,将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
雇主是自然人的,不能按工伤计算待遇,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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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申请保险赔偿前提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如下步骤进行:第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三、认定完成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再根据《》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进行具体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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