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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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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r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r——————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r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r(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r(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r(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r(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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