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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开庭是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
诉讼庭外调解过程:一、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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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协议未能得到履行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您应以本人名义向地方法院提交申诉状,并确保申诉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将对申诉状进行全面审查。若申诉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法院将予立案并开展审判工作;反之,若申诉状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不予立案受理。若申诉人对法院不予立案受理有异议,您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如何应对?如何应对离婚诉讼 一、决定进行离婚诉讼时,准备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 起诉状是进行离婚诉讼前必须要准备的重要文件。在准备起诉状时,原告需要注意明确诉讼请求并符合法律规定,诉讼状应具有可操作性。在书写起诉状时,应首先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接着,简明扼要地写好事实和理由部分,避免让法官产生困惑。最后,要写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内容,尽可能详细明确。如果对起诉状的撰写没有把握,建议请律师帮忙代写。 二、前往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前,做好相关准备 离婚诉讼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准备好充分的诉讼证据。由于大多数当事人第一次进行离婚诉讼,因此,没有收集和整理证据的意识。然而,法院审理案件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有理但打不赢官司”。因此,原告应着重收集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在诉讼前,甚至可以在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之前,先收集和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 三、在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当事人可能会感到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会感到担忧,担心法院会轻信原告一方之言。实际上,法院一般只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并不会轻信原告的诉状内容。因此,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其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应的反证。 四、在开庭时,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在开庭时,当事人应准备好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
一、关于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的提起诉讼问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关于拆迁事项有争议时提起诉讼的问题 1. 对拆迁手段决定不服,可复议或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滥用权力,例如:不通知当事人就拆除房屋、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驱赶拆迁户、对拆迁决定不服等情况,当事人可以有权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要求上级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仍不服,应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起诉讼。 2. 对补偿方案不服,先裁决后诉讼 补偿方案是拆迁事项中争议最多的部分。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仍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先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诉,只有经过行政裁决,当事人才有权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3. 拆迁协议没履行,可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双方就补偿一事达成了一致,若一方在履行过程中反悔或没按约定的事由履行义务时,即使没经过行政机关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因为此时约束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是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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