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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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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及专业,现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五级工伤可获得以下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受伤前18个本人工资(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由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3)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50个月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发放);(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东莞市标准支付);(6)护理费(按东莞市标准支付);(7)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由用人单位支付,按月支付或可要求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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