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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后,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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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户口不迁走的前提下,新房东是不能在房产所在地落户的(非亲属之间,不能进行户口投靠); 2、因此,二手房的受让者一般来说,会在购房合同中,与当事人明确约定户口迁出时限,当事人应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3、否则对方是有权聘请专业人士维权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保障本人的权益的(如退房等); 4、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根据你所述,买主口头提出过卖方迁出户口。但是房屋买卖的标的是房屋,这不构成合同主要内容。但可以是附随内容。买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与卖方约定必须将户口迁走(因为过户之后房子与卖方没有任何关系,卖方户口在此就没有合法理由了,且中国的户口还存在很多利益问题。买方的考虑是可以理解的,是否影响将来买方立户上学都不确定。政策是可以改变的)。其他问题视合同约定处理。
购买二手房原户主户籍不迁出的,不能办理户籍迁入,不能在购买房屋内定居;住房区学籍被占用,住房拆迁补偿影响家庭分配;再次转售影响交易价格,容易发生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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