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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39条规定,工伤享受下列待遇: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
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可申请延长,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定残后停发。此期间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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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一般走医保报销流程,单位可以补偿3个月工资,如果死亡,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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