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针对广大产权人在申请房产登记时,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该如何办理委托的问题,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做出了相关解释。 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
房地产登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代理人签字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无法亲自去办理房产证,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当事人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房产证。 委托书需要注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由,以及注明年月日,需要当事人签字。 指定的代理人就可以凭这一份授权书,当事人和委托人身份证,购房合同,付款凭据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当事人的房产证。
法律不禁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各种手续,包括房屋生产票的处理。但委托代理人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只是代表购买者办理相关手续。为了核实代理人的身份,保障真正购买者的合法权利,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手续比购买者本人多。首先需要提供购房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必须明确记载委托人,即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明确的代理权限。例如,能否签署购房合同,能否代理申请产权登记等。同时,必须注明授权的期限。例如,在一定的时间内到期,或者在一定的手续流程结束后,授权就会到期。同时,授权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由购房者与代理人到房地产登记机关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除了上述授权委托书的特殊要求外,其馀资料与本人申请时一致。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也就是说可以将受托事项交给其他人办理。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委托人选择受托人是以对其能力(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信誉的信赖为前提,该合同的订立,既体现了委托人对于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信任,也表明受托人了解委托人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意志。这种彼此信任是委托合同赖以订立和存续的基础。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人身属性。这样就要求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不得擅自将自己受托的委托事务转托他人处理。受托人需要将受托的事务交给第三人完成的,应当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转委托的,对第三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例如委托人临时患急病,不能前去处理,由于情况紧急,如果不转托第三人代为处理,就会使委托人受到很大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