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法院离婚案件需要档案吗

2021-10-30
法院判决民政局离婚有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布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九条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