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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不是强制的。国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
山东省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从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80元增加到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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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广东省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对于每年5个月的高温津贴是否需要纳税?广州地税表示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同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用人单位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发放的高温补贴均需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发放高温费用,共4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天)℃以上)露天工作和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起诉;其他情形下,法律未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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