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律师办理工伤赔偿案件,不得风险代理,涉嫌违规,可以向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反映。 参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约定的一种特殊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支付代理费,在案件执行后,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比例付给律师事务所一定费用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到位,律师事务所将得不到回报;如果债权执行到位,委托人将给予高额回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这表明,风险代理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律师事务所已履行告知义务,委托人仍然要求风险代理;二是必须不属于所列四类除外情形案件范围。与之对应,本案明显不属于可以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之列:律师事务所没有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你也没有坚持要求实行风险代理;你要求支付的恰恰是工伤赔偿。另一方面,本案所涉风险代理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所以,本案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其从一开始时起便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你有权拒绝按风险代理支付代理费用,主张按政府指导价支付。在赔偿款已经被律师事务所提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退回与政府指导价之间的差额。
1、工伤赔偿纠纷不得适用风险代理收费。 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进行风险代理的原因主要在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一方面必须有当事人进行相关程序的检验和复查,另一方面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进行保险赔偿申请的时候应当避免第三方的干扰和处理。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1、工伤保险待遇是不能风险代理的。 2、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3、《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