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流动人员享有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哪些权益和公共服务?依据是什么

2022-05-06
根据修订草案的规定,流动人员享有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1、享受公益性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2、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3、享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5、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年审手续; 6、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7、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8、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9、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修订草案》同时授权各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居住证将一证多能 《修订草案》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将流动人员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居住管理等纳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完善和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应当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便利,实现居住证一证多能。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