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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苏州生二胎为例的政策是怎样的?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二胎的条件如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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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是我国实施的一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允许生育二胎,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政策。二胎政策条件是什么?二胎政策条件是什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一个孩子:(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一个女孩,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者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一个子女的;(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一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赡养女方父母。生了一个孩子(只适用于姐妹中的一个);(5)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生了一个孩子;(6)双方都是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经生了一个孩子;(7)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8)一方未生过一个孩子女,另一方再婚前已经生过一个孩子,另一方再婚前已经生过一个孩子,另一方再婚前已经生过两个孩子的;(10)丧偶,另一方再婚前已经生过两个孩子,且已经生过两个孩子的;(10)已经设立区的市以上残疾儿童不能被诊断为非遗传性残疾儿童的,不能成长为非遗传性残疾儿童;(10)已经生育的;
贵州省双方都是少数民族,一方是农业户囗一方是非农业户囗是不可以生二胎。 具体参见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2014年5月1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三十二条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晚婚指按照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三十三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三十四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第三十五条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三十四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第三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子女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三十七条夫妻双方是农民,由政府统一安排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5年内,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通过其他方式转为城镇居民已经领取生育证并怀孕的,生育证继续有效;未怀孕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民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16年二胎政策出台之前,农村户口生二胎需满足哪些条件,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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