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监察的监督权利包括哪些

2021-10-29
行政监察机关作为国家重要机关之一,有权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行政法律、法规、政策、决策和命令,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权。也就是说,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有权依法调查被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2)检查权。也就是说,行政监察机关有权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策和命令。(3)请求协助权。也就是说,行政监察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向公安、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机关提出协助。(4)参加相关会议的权利。也就是说,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人可以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会议,监察人员可以参加监察部门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5)监督建议权。也就是说,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和调查被监察对象的相关行政行为的基础上,有权向被监察对象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6)监督决策权。也就是说,行政监察机关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以下监察决定:违反行政纪律的,应当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没收、追回或者责令退还。(7)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的权利。也就是说,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违规和不当行政行为的起诉、举报和投诉。

相关法规

《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