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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福州规定陪产假是15天。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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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最新的计划生育条例,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福建省陪产假15天。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配偶在护理假期发工资,不影响晋升。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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