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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被告不是必须到庭,但是不到庭将会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不应诉、不答辩、不提供证据,视为放弃对原告提供证据的抗辩权...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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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必须出庭的情形: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愿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2、必须出庭的被告,是指有赡养、抚养抚养义务的被告,未出庭不能查明案件的被告。3、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第一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庭询问有关事实。在询问当事人之前,你可以要求他们签署保证书。
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代自己出庭进行诉讼。但是,有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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