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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允许登记的最大范围如下: (一)矿泉水为10个基本单位区块; (二)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放射性矿产为40个基本单位区块...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在开始勘查工作时,应当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报告,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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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 (二)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 (三)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 (四)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探矿权延续登记和变更登记,其勘查年度、探矿权使用费和最低勘查投入连续计算。 风险提示:探矿权人应办理勘察许可证变更登记但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
根据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f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床勘探报告及其他有价值的勘査资料,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必须申请登记的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万和大于1:20万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査。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的普查和勘探。地下水、地热、矿泉水资源的勘查。矿产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的勘査。航空遥感地质调查。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发给勘査许可证,即取得探矿权。取得探矿权后,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行使探矿权利。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用地审批管理权限进行管理职责分工。 具体登记程序:首先探矿权人、采矿权(申请)人、建设单位依据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填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委托评审机构核实后,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变更与注销)、用地审批的同时,一并提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其次,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通知申请登记的探矿权人、采矿权(申请)人或建设单位及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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