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说的应该是双生政策吧,这种是能获得补贴的。 奖励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001年12月31日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
首先,申请双女户补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需年满60周岁2、申请人需为农村3、符合当年的政策,不存在违规的4、家里只有女孩的其次,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补贴对象①1986年12月31日前,经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登记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岁以上的原民办教师。②1999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组)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立中小学(含公立幼儿园和公立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岁以上的原代课教师。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给予适当补助。④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因政策迁移、婚姻等原因迁移到芙蓉区,符合补贴条件,按程序到原工作县市申报。经审核确认后,其生活困难补贴由现户口所在地发放。⑤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中的下列人员不纳入补贴对象范围:纳入计划内离职退休的;本计划实施前已死亡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开除辞退的。二、补贴政策和标准①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30元。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8年以下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60元。③从事教育教学8年以上(含8年)12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省、市、区级财政分别承担50%.25%和25%;从事教育教学5年以下的,由市、区级财政分担50%。
双女户如果是计生之内的会有补助。超生的话就没有了。从今年下半年起,凡陕西省安康市、宝鸡市岐山县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只要实行计划生育,年满60周岁,就有望获得政府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钱的补助。省政府日前转发的《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据介绍,我省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近30年来,全省少出生人口1190多万。省政府日前决定,在安康市1区9县和宝鸡市岐山县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以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001年12月31日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政策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1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3,024人已浏览
14,7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