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你好1、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在试用期中,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除非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之情形。...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岗位要求的话,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讲不用赔偿,一般都是能证明在试用期内因为劳动者工作不合格而辞退的。所以不需要赔偿,但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作不合格,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还是需要赔偿的。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协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一个月,不足半年半个月的,违法解除合同才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内员工自愿辞职的,不需要赔偿。此外,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436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