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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股东监事以及职工监事组成。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股东监事以及职工监事组成。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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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六)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法》第九十八条、九十九条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进行了有关规定。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上文所称的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由《公司法》对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监事和监事会是监督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的机构。依据公司规模,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或一至二名监事。有监事会的,其中的监事必须在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股东代表,即由股东会选出的代表。另一部分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的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可采取推举、投票等方式产生。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关系,可由公司自己决定,但两类代表一定要有。在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股东会可以自己决定是设立监事会还是一至二名监事。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公司监事。其道理是清楚的,因为这三种人均是公司监事监督的对象,如果同时兼任监事,起不到公司内部监督的作用。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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