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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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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使用者未注册,注册的,其出资者、开设者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使用者所在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及工资报酬支付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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